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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竺会长在中华医学会2015年专科分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工作会议上所做的报告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2015-01-27 16:28:23 / 点击数: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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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医学会改革和发展的几点意见
                           (1月18日在2015年分会主任委员、秘书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大家下午好!新年伊始,在学会迎来100周年诞辰之际,我们相聚在泰州,召开2015年分会主任委员、秘书长会议,这次会议不仅是每年按惯例召开的一次工作会议,更是学会今后改革的实施动员会和工作部署会。下面我从中华医学会的历史传承与责任担当、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下一步的改革和发展思路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换意见。
    一、中华医学会的历史传承与责任担当
    今年是中华医学会诞辰100周年。回首百年历程,令人无限感慨!中华医学会是前几辈医学家们爱国主义和专业奉献精神的结晶,拥有百年历程所形成的自身独特文化和精神内涵。在“崇尚学术、弘扬医德、竭诚服务”的价值理念引领下,围绕国家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学会始终把推动我国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提高作为历史使命,恪尽职守、不断改革创新。
    1915至1949年是学会的开创与探索时期,学会以“促进医师团结、推动行业自律、提升专业能力、维护医师权益、承担社会责任”为己任。开创初期,与博医会合并,团结华洋医界和其他行业组织(如红十字会、医师公会等),制修订了《中国医界指南》,加强医师的协作与团结;在消化吸收国外《医家伦理纲要》基础上,制订了《中华医学会医师条诫》,出版了《医业伦理学》,推动行业自律;通过学术会议、出版杂志、翻译书籍、统一术语、国际交流、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我国医师专业素质;成立了“医业保障委员会”,开设“医业保障”杂志专栏,维护医师正当权益;伍连徳会长还带领学会为当时的国民政府提出了多项重要公共卫生政策建议,特别是在抗战时期,始终坚守社会责任,服务国民健康,为民族救亡图存做出了应有的历史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学会继承了优秀的历史传统和核心价值,并不断开拓进取,尤其是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在推动学术发展、弘扬职业精神、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崇尚学术,拓宽交流,积极推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促进学术一直都是学会的核心工作之一。目前,学会编辑出版纸质学术杂志达128种、电子音像出版物79种、电子版系列杂志41种、图书26种。其中:19种入围“中国百种杰出学术期刊”、32种入围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和国际化精品科技期刊、24种期刊综合评价总分位列本学科第一。学会每年举办300-350场各类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和交流活动,通过这些会议活动为20多万医务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渠道和平台。学会每年评选300多项医学科技奖项,作为国家奖直接推荐单位,仅2014年就择优推荐了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4项当年获奖。
    二是弘扬医德,端正学风,努力推动医学人文和职业精神建设。建会之初,学会就把“尊重医德医权、弘扬医学人文精神”作为立会之本。学会历史上曾经8次修订章程,以不断加强医德学风建设。如学会章程1916年规定:“取缔不正当之行医售药,严禁唯利是图之外国药”,1932年规定:“维持医界高尚道德、促进会员间之友谊”,1947年规定“发扬医学道德与科学精神”。新中国成立后,学会的章程修订更加突出“提倡社会主义道德,发扬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提倡无私奉献的医德医风”,“加强学风和医学伦理道德建设”。历届学会领导也十分重视这个问题,伍连德会长1916年撰写了《尊重医德刍言》,王完白先生1922年撰写了《医学家之责任》,傅连暲同志1950年提出“医学要为人民服务、医务工作者要团结”,白希清同志1984年提出“技术上精益求精、人文上医德良好”,陈敏章同志1989年要求“用职业道德规范严格约束医者行为”等。此外,1988年学会还成立医学伦理学分会,创办了《医学伦理学》杂志。多年来,各分会、各杂志编辑部围绕宏扬医道,开展学术活动、出版专刊,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核心价值观和医学职业精神大讨论,凝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学职业精神。
    三是竭诚服务,与时俱进,切实履行服务会员、社会和政府的职责。学会紧紧围绕医学科学进步、医疗卫生工作重点,“以学术活动为中心,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积极主动做好“三个服务”。一是竭诚为50万学会会员服务。除了开展系列学术活动,积极搭建继续教育平台,每年举办80-100期次、约5万人次的继续教育培训,举办近20期《规范》、《指南》的推广工作,以提高行业专业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二是服务大众,体现社会公益。践行“普及医学卫生”、“求全民皆知卫生之重要”的学会宗旨,通过科普大会、科普创作、科普宣传、科普进社区等活动,促进健康知识的传播。仅2014年就开展健康教育活动80余次,覆盖20多个省份,受众5万余人。近年来还每年免费或减费资助近5万名老少边穷地区的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专业活动,并组织专家会员开展基层行、西部行等支援活动,2014年有15个专家团深入中西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技术培训、学术讲座、查房会诊、手术示范等公益性活动。此外,学会每年还组织近400多名专家,参加100多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服务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旧中国社会动荡、内忧外患,某种程度上医学会担负了卫生工作筹划者与组织者的角色。新中国成立以来,学会主动承接政府委托、转移的职能,在继续教育、科技评审、医疗鉴定、规范与标准制定,尤其是在助力医改方面献计出力,平均每年完成相关咨询、论证50余项,包括多次执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组织评估及验收审核工作,努力发挥支撑和参谋助手作用。
    历史是一面镜子,回顾这段历程就是为了在医学会迎来百年之际,让我们重温先贤们的担当和精神,进而清楚地意识到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中华医学会应当担负的历史责任和时代使命。这对于我们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客观认识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把握好学会改革和发展的正确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华医学会当前面临的问题、挑战与机遇
    去年6月24日,国家审计署发布的第20号公告对学会的审计问题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是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二是未经批准违规收取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资格考试复训费1965.04万元。三是所属86个专科分会申报并获批主办的618个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未将收入1.14亿元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当然,审计报告还指出了其它一些次要问题。
    该审计公告发布后,媒体随之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学会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当天就与上级部门国家卫计委、民政部和中国科协进行了沟通,并上报了书面汇报材料。同时,及时召开专科分会主委、秘书长会议,通报情况、统一思想、部署整改、稳定大局。截至去年8月18日,涉及我会的所有审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9月2日上报了关于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应该说基本事实清楚、资金来源和使用去向清晰。
    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学会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在建章立制、反腐倡廉,弘扬执业精神、促进行业自律,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应该看到,这次审计反映出来的学会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着的一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不痛下决心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解决,就会影响学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一是医学会定位不清及其体制机制问题。学会章程明确规定了中华医学会是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但学会同时又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直属事业单位。因此,人们在认为学会是最具权威的医学学术组织的同时,也很容易认为中华医学会具有浓厚的官方色彩。虽然学会通过承办政府的委托工作能够获得一些国家财政补助,但这些拨款不够维持学会的日常运行,和支持各分会开展学术活动。因此现状是学会既是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和社团,又有公开招商招展、大额收支的商业行为,而且还须缴纳税款。这次重点审计了学会2012至2013年举办的160个学术会议,这些会议共收取医药企业参展资金6.55亿、注册收入1.65亿,共计8.2亿元。支出方面,会议成本和相关费用占了5.97亿元,另缴纳国家税金1亿元,国有资产增值近1亿元。虽然这些收费和支出是按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的有关规定执行的,而且是按工商注册的业务范围开展的,但审计是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展开的,因此必然认定医学会收取赞助、招商招展有违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二是如何处理公益属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问题。正确处理好“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是传承中华医学会“百年魂”和践行医学人文精神的关键性问题,不容回避。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真正建立学会健康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目前,学会工作实际上有以下三块:一是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如继续教育、科技评审、医疗鉴定等;二是从事公益性服务活动,如学术交流、健康知识普及、扶贫支边等;三是从事一些生产经营性活动,如杂志和音像出版、医学广告、会议招展等。这次审计认为学会存在着利用部门影响力和行政色彩开展有偿服务活动问题。的确,学会在开展具体活动中,行政职能、公益项目、经营活动交织混杂,界限不明,容易产生利益导向。审计还指出个别专科分会和内部办事机构有追求经济利益的趋向,甚至把公益性活动也变成盈利的手段。如委托医药企业、广告公司承办医学教育项目,甚至以自身名义为不具备申报资格的私营企业申报继续教育项目,不仅有滥发学分证书的嫌疑,还收取数目不等的合作费用。必须强调的是,从事经营性活动绝不意味着可以在学术活动中违规收费,甚至牺牲学会的公益属性去追求所谓的利润。
    三是分支机构的学术交流和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2011至2013年,学会及各分会共主办了1302个继续教育培训项目,举办了1151次学术会议,这次审计抽查了其中223次会议的财务情况。由于有效监管困难,有些学术会议和继续教育项目的确存在问题,如这1302个继续教育培训项目中,有618个项目财务收支未纳入学会账户核算,占47.5%,涉及金额1.14亿元,不符合《会计法》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好在各有关分会在审计署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把相关项目经费全部纳入了学会账薄。此外,有个别专科分会违反了《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必须以法人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且捐赠资助财产必须由法人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的要求,将捐赠资金汇入了其它公司或旅行社。针对审计提出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学会做了认真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追回的追回,但更重要的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必须承认,这次审计揭示出的问题对学会的社会声誉造成了一定影响。直面并反思这些问题,就是为了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
    四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直面挑战,把握机遇。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法,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取得明显的成效。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依法依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四中全会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专业服务功能以及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同时,在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中,国家取消和下放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相当一部分职能转移到社会组织,要求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化服务方式承担。最近,国家卫计委就把“继续教育”职能全部交给了中华医学会,今后还将有更多的职能转移。面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应该意识到中华医学会正处在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关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我们能不能从目前的困境中解脱出来,有没有勇气和能力去迎接新常态、新挑战,就需要我们深刻学习和理解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开拓思路,加快改革、创新和发展;需要我们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需要我们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按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带领广大会员和干部职工遵法、守法、用法,依法治会、依法管理、依法执业;需要我们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对政府的职能转移“接得住”、“接得好”,因为打铁还需自身硬。
    三、理清思路、开拓创新,加快中华医学会的改革和发展
    去年11月21日,学会召开了第22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会议认为:要认真吸取审计发现问题的教训,深挖制约和困扰学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理清思路、扫除尘垢、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并就下一步改革发展的目标达成了基本共识:即破除影响医学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不断增强公益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把生产经营活动逐步转化为企业、公司化经营,实现公益性与经营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和普及推广,促进国民健康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构建中华医学会“一体两翼”的改革和发展思路。
    (一)厘清体制机制、完善功能定位,强化中华医学会的公益属性。中华医学会的使命宗旨和办会方针是“百年魂”的具体体现,必须继承和发扬。围绕国家各个时期经济社会转型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可能需要适时调整学会的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但公益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属性、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能变,且必须强化和发扬。国家正在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总的原则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在国家卫计委等上级主管部门还没有出台行业学会协会改革方案、明确有关政策的时候,学会要明确工作重点是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公益服务活动,这是我们所说“一体两翼”的“主体”。即按照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管理方式,重点围绕分支机构组织建设、学术活动策划与管理、公益活动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政府转移职能和委托事项的办理等开展工作。强化以上“主体”功能,需要把握两个重点:
    一是要积极承接和做好政府委托、职能转移的工作。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我们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好政府支持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以及公开择优、以事定费、费随事转的原则,把握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购买的机制,以及谈判和经费管理的办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这项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二是要正确把握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把公益性活动做实做到位。公益性是经营性的实现目的,经营性是实现公益性的有效手段。过去几年学会开展的众多公益活动,都是通过经营性活动的盈利来保障的。但我们要切记学会本身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属性和定位,不能让营利性活动喧宾夺主,甚而将盈利当成了主要目标,混淆了手段和目的。我们要始终关注的是如何将公益性活动做实做到位,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真正紧密围绕人民需求和行业需求开展工作。
    (二)将生产经营性活动公司化,加快推进转企改制步伐。这是“两翼”中的第一个“翼”。学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正在积极探索把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化的有效路径。
    一是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可以成立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非法人的经营机构,但不得以社会团体自身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按照以上要求,学会注资成立了“北京华维会展有限责任公司”,将学术活动中的展览、展示、卫星会、实体和软体广告以及会议服务性工作,转移到专业会展公司,按照市场机制依法经营、依法承担经营风险。作为学会二级法人机构的公司,则要健全法人治理机制,不断增强运营能力和竞争力。
    二是根据国家出版体制改革的要求,学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启动了《中华医学杂志》的公司化运作。要加快改制步伐,争取尽早完成编辑出版的改革要求,不断提升期刊自我运营和管理能力,实现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已经完成转企改制的《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在时机成熟时,学会要整合经营实体公司,通过设立“财务核算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完成对学会所属经营实体的有效管理,为打造中华医学会出版传媒集团奠定基础。
    三是要根据近期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理顺学会与公司的管理关系。《意见》规定:社会组织应当在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与所举办经济实体分开,和所举办经济实体之间发生经济往来应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收取价款、支付费用。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学会应履行所有权收益、出资人职责和义务,实现主体对下属各级子公司的监管。此事要尽快形成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改革完善社会和企业捐赠,充分发挥基金会的筹资和公益性作用。这是“两翼”中的第二“翼”。学会目前已经获得了捐赠账户,取得了捐赠发票,可以接受医药企业的无偿捐赠。学会也按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捐赠合同的内容,明确了学会和捐赠企业各自应履行的责任和权利。这方面还要进一步研究和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如何规范建立基金会机制,合法高效地使用捐赠资助开展公益性活动。目前,我们正请示国家卫计委,争取恢复学会原有的基金会,再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或申请成立新的基金,如设立学术会议捐赠资金、继续医学教育捐赠资金、科学普及捐赠资金、医生出国培训捐赠资金等专项,作为公益性活动筹资的重要来源。总之,要制定一套保证学术独立和规范运作的公开透明的规则,由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设立公益性项目,由医学会组织项目实施,按章开展公益性活动,实现筹资活动基金化、公益活动事业化、经营活动公司化,三者之间既相互关联、目标一致,又相互独立、各自依法运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学会章程,加快建立完善会费收取和管理制度。缴纳会费不仅是保障社团事业发展的一项经费来源,也是会员权利和义务的体现,更是增强会员的荣誉感和主人翁责任感的内在要求。结合本次审计提出的问题,规范经费来源渠道,就必然要求落实和完善会费缴纳和管理制度。首先,要修订学会章程,进一步明确会员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制定各类会员的会费标准。其次,要加强学会的组织和纪律要求,今后推荐或选派学会及分支机构担任职务的人选,应从遵守学会章程、依规缴纳会费的会员中产生;同时注意总结专科会员会费收取试点单位的经验,结合会员数据库建设,理顺地方医学会和会员会籍的关系,使会费收取和管理有序进行。要抓紧研究制订会费标准和有关管理办法,提交第25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
    (五)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低水平、重复性的学术会议。要规范会议审批,鼓励专题会议纳入学术年会一同召开。与企业的合作合同,必须是法人单位对法人单位,不能对各分会,更不能对专家个人,要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提高收支的透明度。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招标采购制度、控制会议经费,落实八项规定和国家财务报销的标准,对预算超标、奢侈铺张的会议与其等到主管部门叫停,不如我们自己主动叫停。以学会名义主办的各种会议和项目,各项收支必须纳入学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违反规定将会议收入或会议结余私自存放到学会以外的其他单位、公司、个人账户的,一律作为“小金库”查处。我们有些同志还存在侥幸心理,中华医学会的声誉是一百年来几代会员不懈努力的结果,绝不能在这种事情上受到损害,希望大家保持清醒的头脑。
    同志们,根据常务理事会的精神,我向大家报告了以上五个方面的改革意见。请大家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因为这次改革是关系到学会生存发展的重大举措,当然也是对学会各级组织和干部的思想作风、使命担当、组织纪律、工作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有志者自有千计万计,无志者只感千难万难”。面对严峻的挑战和难得的机遇,我们要追思创会先贤,把握纪念学会成立一百周年的历史契机,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迎难而上,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改革成效,不负先贤所托,不负同道所望,以全新的改革精神和面貌迎接学会的百年华诞,为“健康梦”助力“中国梦”做出我们这一辈学会人应有的时代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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